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锅炉房、采暖管道、暖气等维修改造)预中标结果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锅炉房、采暖管道、暖气等维修改造)预中标结果
鄂伦春旗教科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锅炉房、采暖管道、暖气等维修改造)
中标公示
鄂伦春旗教科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锅炉房、采暖管道、暖气等维修改造)于2016年12月 28日上午9时30分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伦春自治旗分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鄂伦春旗教科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锅炉房、采暖管道、暖气等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GC-2016-042
招标控制价:2,117,000.00元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鄂伦春自治旗宏煜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万零贰佰捌拾肆元整(2,100,284.00元)
项目经理(建造师):逄世坤,证书编号:****************35
第二中标候选人:鄂伦春自治旗宏磊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零玖万壹仟贰佰零壹元整(2,091,201.00元)
项目经理(建造师):胡殿辉,证书编号:****************18
第三中标候选人:扎兰屯市鸿德伟锅炉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万零玖仟陆佰贰拾壹元整(2,109,621.00元)
项目经理(建造师):张旭,证书编号:****************35
公示期:2016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同时,投标人将上述材料抄送鄂伦春自治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地址: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四大班子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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