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及管理运营中标结果
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及管理运营中标结果
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运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01月12日至2017年01月18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第一候选人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03.74 (下浮率1.30%) | 设计:姚左钢 施工:何永清 管理运营:冒建华 信息化管理:王胜利 | CS********5 ZGB******** ********228 ********039 |
第二候选人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1.89 (下浮率1.19%) | 设计:李晓刚 施工:石雪山 管理运营:杨胜武 信息化管理:彭勇 | CS********9 ZGB******** |
第三候选人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1.47 (下浮率0.30%) | 设计:张学兵 施工:姜起彬 管理运营:周鹏飞 信息化管理:覃幼辙 | CS******** ********1627 |
1、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评标过程及结果:(附件1)。
2、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附件2)。
3、废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本工程没有废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宁路1号信业大厦5楼 邮政编码:528300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16楼 邮政编码:510060
招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2楼 邮政编码:528333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01月11日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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