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阳监狱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福建省建阳监狱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蒸汽和热水/热水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建阳监狱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1月17日17:11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12月27日 | 中标日期 | 2017年01月17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荆铁强、彭建东、吴建国、张挺、郑季炜 | ||
总中标金额 | ¥120.20235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建阳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阳市童游曼头山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连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一彬/****-********、********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建阳监狱的委托,就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6-239-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6-239-1
项目名称: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建阳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建阳市童游曼头山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连警官/****-*******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加热
2、简要技术要求:制热量:≥35KW;输入功率:≤8.1KW;COP值≥4.0;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7日
中标日期:2017年01月17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福州温泉公园路59号金源大饭店西侧公寓1203室 | 120.202355 |
评审专家名单:
荆铁强、彭建东、吴建国、张挺、郑季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RSJ-420/S-820(G) 7台 34500
1-2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 RSJ-120/S-532V 4台 8000
1-3 不锈钢保温水箱 SUS304 8个 7000
1-6 土建部分 平面块料拆除 1批 15
服务要求: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承诺整套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质保期三年,保修期自工程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开始计算。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使用发生故障时,所有产品保证365天*24小时故障维护,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个小时内响应时间,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12小时内排除故障,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12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正常使用。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二个月内无法修复,无条件换货,如质量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内,非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损坏由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包修、包换。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厦门毅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未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厦门毅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咏嘉联盛泳池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阳市政辉贸易有限公司、南平俊兴制冷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欧特斯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楷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阳盛世欣星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建阳盛世欣星贸易有限公司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热水主机”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打印生成的认证证书网页,不符合第(18)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南平俊兴制冷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建阳市政辉贸易有限公司所投“空气能热泵热水机组”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但在投标文件中只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提供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打印生成的认证证书网页,不符合第(18)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均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咏嘉联盛泳池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欧特斯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楷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价格扣除情况:
(1)厦门楷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提供了《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生产企业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但未提供厦门楷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厦门楷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不予价格扣除。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3.1节能产品加分情况:
(1)厦门咏嘉联盛泳池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元,其中属于节能产品的报价为341250元,占本合同包20.1%,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6%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2.7分,技术分加2.58分。
(2)福州鸿昌盛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55元,其中属于节能产品的报价为241500元,占本合同包20.09%,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6%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2.7分,技术分加2.58分。
(3)厦门楷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元,其中属于节能产品的报价为656000元,占本合同包50.46%,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8%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3.6分,技术分加3.44分。
(4)福州欧特斯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元,其中属于节能产品的报价为470600元,占本合同包36.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6%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分加2.7分,技术分加2.58分。
4、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5、下达编号:FJ[GK]********1898。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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