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应城热电#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应城热电#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能应城热电#1、2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为了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满足最新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华能应城热电对1号、2号机组环保设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内容主要是增加脱硝催化剂;改造脱硫吸收塔,增加喷淋层、除雾器等,同步升级改造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改造后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35mg/m3、50mg/m3。
2017年2月华能应城热电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对华能应城热电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2017年11月2日委托湖北孝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2017年12月华能应城热电1号50MW机组超低改造工程开始实施,目前正进行1号机组的超低改造。2号机组计划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超低改造,具体时间以实际工期为准。
本标段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超净排放改造工程环保验收监测;
2、环保验收调查与环境管理检查;
3、验收评审的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环境空气和废水、噪声等计量认证证书,具有环保验收监测资质。
4、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至少2项及以上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处于被重组或被接管状态,也未在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不存在欺诈、违约或侵权等被判令承担法律责任尚未终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未处于被有关机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投标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和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hbbidding.com.cn)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可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4.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3.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招标项目名称,并将汇款底单和报名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此信息为准发售招标文件。
4.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开标期间的短信或电话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2月21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公告在在(http://)和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www.hb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5楼5012
电 话:***-******** 联 系人: 闫晓毅、王竞
电子邮箱:xiaoyiyan@126.com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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