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城管摄像头修复工程预中标结果
数字城管摄像头修复工程预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名称 | 水城县数字城管摄像头修复工程 | |||||
招标人 | 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1-20 | |||||
开标地点 | 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单元304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阳洪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报价 |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5.70%(下浮百分之伍点柒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祥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
报价 |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5.65%(下浮百分之伍点陆伍)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立诚通信有限公司 | |||||
报价 |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5.60%(下浮百分之伍点陆零) | |||||
公示期 | 2017-1-20 | 至 | 2017-1-23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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