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能热水器系统设备中标结果
空气能热水器系统设备中标结果
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CDGP-********325采购人(全称):津市市江南楚城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供应商(全称):津市市万景家电超市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津市市新洲镇天子岗安置房商用空气能热水器系统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津财采计[2017]000029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75748(元) 大写:壹拾柒万伍仟柒佰肆拾捌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7年01月23日,完成日期:2017年01月26日。总日历天数: 3天。地点:津市市新洲镇天子岗安置房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交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年01月23日 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 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1月23日合同订立地点:津市市江南楚城开发有限公司
9.补充条款
甲 方:津市市江南楚城开发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陈彦华 委托代理人:陈彦华 电 话:151*****091 传 真: 乙 方:津市市万景家电超市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张璐委托代理人:杨陆浩电 话: 139*****369 传 真: 开 户 银 行:津市市万景家电超市有限公司 帐 号: 1856 5901 0400 0185 7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