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开发区三大工业园人行道修复及道路标线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十堰经济开发区三大工业园人行道修复及道路标线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概况
十堰经济开发区三大工业园人行道修复及道路标线工程于2016年12月6日在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17年1月22日14时30分在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2001室开标,并于2017年1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十堰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BLZB*******施工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浩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跨越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沧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141.59
143.58
143.70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日历天)
150
150
150

投标人资质证书
市政叁级
市政贰级
市政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岳进超

贰级建造师

市政工程

142*****3400
黄志辉

贰级建造师

市政工程

*******
杨柳

贰级建造师

市政工程

********1032

五大员及技术负责人(如有)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岗位
姓名

技术负责人
邓小明
技术负责人
刘冬梅
技术负责人
张玉

施工员
王浩浩
施工员
李丹丹
施工员
罗昊

质检员
郭涵晶
质检员
秦艳珍
质检员
汪敏

预算员
代立
预算员
杨超峰
预算员
汪梦

材料员
范品琼
材料员
赵萍
材料员
吴玲玲

安全员
杜妍
安全员
徐淼
安全员
汪华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5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十堰经济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电话:158*****3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十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 王 维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标线 修复 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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