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口乡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标结果

双溪口乡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标结果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CDGP-********341
采购人(全称):桃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常德市荣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桃源县双溪口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16]000209
(3)项目内容:A-货物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95590(元)
大写:贰拾玖万伍仟伍佰玖拾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7年02月15日,完成日期:2017年03月31日。总日历天数: 44天。
地点:桃源县双溪口乡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转账支付。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单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7年01月23日 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1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桃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10.补充条款
施工完成验收后付80%款,余款1年后成活达90%付完。


甲 方:桃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龚剑锋
委托代理人:雷春庭
电 话:133*****921
传 真:
乙 方:常德市荣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杨隆芳
委托代理人:杨秋阶
电 话: 139*****581
传 真: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科技支行
帐 号: 8001 5366 3090 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