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气实训车间改造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汽车电气实训车间改造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肇庆汽车技工学校汽车电气实训车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02月04日至2017年02月07日)具体如下:
广州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明量工程有限公司
肇庆市鼎湖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肇庆汽车技工学校汽车电气实训车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肇庆汽车技工学校汽车电气实训车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02月04日至2017年02月07日)具体如下: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州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明量工程有限公司 | 肇庆市鼎湖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919616.46 (元) | 930749.62 (元) | 963087.07 (元) | ||||
得分 | 0.000 | 0.000 | 0.00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广东省肇庆汽车技工学校 | ||||||
联系人: | 黄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联系方式: | ****-******* | ||||||
地址: | 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36栋 | ||||||
招标人: | 广东省肇庆汽车技工学校 | ||||||
日期: | 2017年0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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