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环城东路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二次)预中标结果

荔波县环城东路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二次)预中标结果


荔波县环城东路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中盛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荔波县环城东路江畔新城安置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荔波县环城东路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进行招标,并于2017年01月25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6)1093号-1

标段(包)名称:荔波县环城东路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招标)

代理机构:贵州中盛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荔波县环城东路江畔新城安置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开标时间:2017年1月25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3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95.24 项目经理:徐兴佳 报价:*******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盛华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83.20 项目经理:姚会哲 报价:*******

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

 总分:82.80 项目经理:布军 报价:*******

公示期:2017年2月4日---2017年2月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荔波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153*****3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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