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山镇中心学校教师公租房工程预中标结果
龟山镇中心学校教师公租房工程预中标结果
麻城市龟山镇中心学校教师公租房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编号:麻公共资源办公[2017]14号 )
麻城市龟山镇中心学校教师公租房工程于2017年1月18日在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7年2月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麻城市龟山镇中心学校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麻城市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104.179638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
工 期 | 10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编号 | D********4 | ||||
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860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注册编号 | 姓名:王直堂 执业资格证书: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鄂********0960 专业:建筑 | ||||
技术负责人 | 王全峰 | ||||
五大员 | 造价员 | 施工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安全员 |
姓名 | 王永庚 | 曹银和 | 董燕琴 | 李景 | 罗先根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麻城市元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北省麻城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公示期为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应依据“高检会〔2015〕3号文”向麻城市检察院查询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前推)内第一中标候选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查询结果送至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交易监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麻城市龟山镇中心学校
地 址:麻城市龟山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朱校长
电 话:158*****31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6*****561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金桥大道市政府大楼对面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传真):****-*******
2017年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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