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市级配套资金项目施工(电子标)【中标公示】

安阳县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市级配套资金项目施工(电子标)【中标公示】

安阳县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市级配套资金项目开标会议于2017年2月7日上午09时3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县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市级配套资金项目
招标编号:sl2017sg002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扬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k
中标金额:571640.97元
项目经理:刘炳磊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141*****161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17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禹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
中标金额:573626.81元
项目经理:李影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822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37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华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m
中标金额:577348.39元
项目经理:崔京京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821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375
三、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0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洹中水保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8*****347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县水务局
电话:0372—*******
2017年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 水土保持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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