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财购计[141]号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纯胶型塑胶跑道采购项目中标公告-FJGC-G-2016-253
连江财购计[141]号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纯胶型塑胶跑道采购项目中标公告-FJGC-G-2016-253
1、招标公告编号: | FJGC-G-2016-253(2016连江财购计[141]号) | ||||||||||||
2、采购单位名称: | 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 | ||||||||||||
3、采购单位地址: | 连江县 | ||||||||||||
4、联系人: | 周德华 | ||||||||||||
5、联系方式: | / | ||||||||||||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8、联系人: | 杨林 | ||||||||||||
9、联系方式: | ****-********、********传真:****-******** | ||||||||||||
10、招标公告日期: | 2017-1-13 | ||||||||||||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 2017-2-8 | ||||||||||||
12、中标情况: |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的投标文件实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对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及打分(投标报价部分在技术商务部分详细评审结束前密封保管)。 (1)福州炬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聚氨酯(PU)定性测定检验报告中,检验依据参照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招标文件附件B:技术、服务“(7)★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聚氨酯(PU)定性测定符合《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检测报告,检测标准为GB/T 6040-2002”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第(3)条款、第(5)条款的规定,福州炬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按无效投标处理。 1.4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废标。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0、评标委员会成员:陈建基、刘永柱、汪一澈 、吴建国、周德华(采购人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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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专家名单: | 陈建基、刘永柱、汪一澈 、吴建国、周德华(采购人代表) | ||||||||||||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
特此公告 |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20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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