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快速路(十八里河村段)东侧绿化工程清运垃圾、种植土换填工程中标公示

郑新快速路(十八里河村段)东侧绿化工程清运垃圾、种植土换填工程中标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郑新快速路(十八里河村段)东侧绿化工程清运垃圾、种植土换填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新路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行政区域管城回族区公告时间2017年02月08日15:4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1月18日中标日期2017年02月08日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198.807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新路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5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新路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郑新快速路(十八里河村段)东侧绿化工程清运垃圾、种植土换填工程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管招采[2016]138号

二、项目名称:郑新快速路(十八里河村段)东侧绿化工程清运垃圾、种植土换填工程项目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预算:200万元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内容:郑新快速路(十八里河村段)东侧的垃圾清运、种植土换填,具体内容及控制价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估算工程量(M3)

控制价

(元/ M3)

1

房屋拆迁垃圾

拆迁项目中地面以上附属物破坏拆除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装、运输、卸至垃圾堆放场处理及施工过程中掉落垃圾物的清理。

11500

28

2

混凝土地面清拆

1、下挖至适宜种植的土层或建设方指定深度;2、路面拆除、改造、翻松、平整至适宜种植土的回填;3、垃圾的清、装、运输、卸至垃圾堆放场,并负责施工过程中散落垃圾物的清理。垃圾场由施工方自行联系,费用自理。

22000

35

3

土方回填

1、土方的外购、运输至指定地点;2、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堆放和平整;3、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硬地面、不透水层的翻松、改造;4、施工过程中掉落土渣的清理;5、土壤质量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要求。

45000

20

四、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2017年1月18日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9点30分

评标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4室

六、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匡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捌万捌仟零柒拾伍元整(¥1,988,075.00)

项目经理:宗璞 级别:二级 注册编号:豫********0187

投标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投标质量:合格

地 址:林州市茶店市场路9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万胜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捌万肆仟壹佰伍拾元整(¥1,984,150.00)

项目经理:王莉婷 级别:二级 注册编号:豫********3586

投标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投标质量:合格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新郑路218号3号楼6单元7层112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捌万玖仟零玖拾元整(¥1,989,090.00)

项目经理:程芳 级别:二级 注册编号:豫********6702

投标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投标质量:合格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清华园路13号

七、招标文件(148*****09112168-148*****09144655.zip" target="CMSFILEINCONTENT" ignore="1">下载)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新路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商城路2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5室

Email:zhichengzhaobiao@126.com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未按照要求提交或质疑的内容未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种植 垃圾 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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