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新广场(商业部分)供配电设备及配套服务预中标结果

文化创新广场(商业部分)供配电设备及配套服务预中标结果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商业部分)供配电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招标编号:GN2017-09-0008)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2月8日 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商业部分)供配电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招标编号

GN2017-09-0008

工程主要内容

第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投标人名称

安徽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国鑫电力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国道路82号

合肥市全椒路凤阳二村2#205室

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22号

预计中标金额(元)

********.14

********.49

********.95

工程主要内容

第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投标人名称

合肥国鑫电力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金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

合肥市全椒路凤阳二村2#205室

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22号

合肥市合瓦路长城小区18#楼附楼一楼

预计中标金额(元)

********.09

********.31

********.14


公示期:自2017年2月9日 至2017年2月1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8号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7年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配套服务 供配电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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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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