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标结果
物业服务中标结果
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6〕********0065号计划函要求,于2017年2月7日就广西法官学院五合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法官学院五合校区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7-G3-4463-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五合校区安全保卫、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的保养维护、化粪池清理、送桶装水及会务服务等物业服务采购(1项);
合同履行日期:本物业委托期限三年;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7年1月12日。
四、评标日期:2017年2月7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黄文凯、彭燕、梁敏、吕志军
采购人代表:刘永(本项目)
五、本项目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朋宇组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新民路4号华星时代广场名仕阁9层904号房
3.中 标 金 额:壹佰肆拾玖万陆仟肆佰肆拾捌元整(¥1,496,448.00元)
六、联系事项:
1.本项目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联系人及电话:韦工,****-*******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许佩玲,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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