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部分道路、广场春节期间集中亮化材料采购中标公告
城区部分道路、广场春节期间集中亮化材料采购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城区部分道路、广场春节期间集中亮化材料采购 |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7〕4465号 | |||||||||||
评审日期: | 2017年02月08日 | |||||||||||
公示日期: | 2017年02月09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能够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6.1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要求; 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3.1为保证所投产品质量,投标人应具有 “营业范围内包含相关内容”。 4、为保证公平规定投标人的限制条件: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只能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4.4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5、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7、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8、接受投标人类型:合格的有经营许可的投标人 | |||||||||||
采购人名称: | 土默特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人地址: | 萨拉齐镇振华大街 |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科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56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
项目负责人: | 赵玉信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148*****91052.doc">彩灯招标文件.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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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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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范秀梅 范生俊 尚秀英 刘瑞明 赵至博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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