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子岭办公区物业服务中标结果
佛子岭办公区物业服务中标结果
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6〕********0001号计划函要求,于2017年2月9日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佛子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佛子岭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7-G3-4431-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佛子岭办公区安全保卫、会务保障、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设备、设施巡检养护等物业服务采购,服务期限3年。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3年。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7年1月16日。
四、评标日期:2017年2月9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徐桂兰、曾东林、邵静萍、周建良、黄灿红、张文敢
采购人代表:黎杰(本项目)
五、中标信息:
本项目: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华东路39号18栋二层
3.中 标 金 额:壹仟肆佰壹拾柒万壹仟陆佰伍拾贰元整(¥14,171,652.00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本项目: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
联系人及电话:黎杰,****-*******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覃阳,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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