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江北街道2016年农村公路撤并村通畅项目龙安村优选路工程中标公示
涪陵区江北街道2016年农村公路撤并村通畅项目龙安村优选路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20日)
项 目 名 称 | 涪陵区江北街道2016年农村公路撤并村通畅项目龙安村优选路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1499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涪陵区江北街道2016年农村公路撤并村通畅项目龙安村优选路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涪陵展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黔江区辉宇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坤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涪陵展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34.048908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涪陵区交委 | 联 系 电 话 | |||||||
涪陵区发改委 | |||||||||
涪陵区监察局 | |||||||||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1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江北街道2016年农村公路撤并村通畅项目龙安村优选路工程已由涪交委发[2016] 2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涪陵区江北街道龙安村。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00元。
2.3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路基、路面、边沟、安全防护设施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09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点易路66号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39*****54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在渝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加州城市花园1幢15-3
联系人:余老师
联 系 电 话:15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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