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淮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泥河、范凡寺沟治理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周口淮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泥河、范凡寺沟治理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淮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泥河、范凡寺沟治理工程 )开标会议于2017年0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大闸北600米路东)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淮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泥河、范凡寺沟治理工程 )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高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5(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巧玲
建造师注册号:豫********214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永坤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0(元)
拟任项目经理:崔琳
建造师注册号:豫********324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46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益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0(元)
拟任项目经理:侯鹏飞
建造师注册号:豫********803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44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02月16日至2017年02月20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中段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阳县水利局
地 址:淮阳县
联 系 人:孙保昆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MOCO新世界A座2520室
联 系 人: 王明堂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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