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公安局“大数据暨智慧警务”第二标段(天网、智能交通系统)设备及网络安装工程中标公示
凯里市公安局“大数据暨智慧警务”第二标段(天网、智能交通系统)设备及网络安装工程中标公示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名称 | 凯里市公安局“大数据暨智慧警务”第二标段(天网、智能交通系统)设备及网络安装工程 | |||||||
招 标 人 | 凯里市交通建设工程公司 | 代理机构 | 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2月20日9时 30分 | 开标地点 | 凯里长城宾馆三楼会议室 | |||||
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如下: | ||||||||
公 示 内 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电子(凯里)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技术分: 39.00 | 商务分:29.83 | 综合分: 29.80 | 总分: 98.63 | 报价: ********.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17.00 | 商务分:29.48 | 综合分: 8.60 | 总分: 55.08 | 报价: ********.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3.20 | 商务分:27.04 | 综合分:13.90 | 总分: 44.14 | 报价: ********.00元 | ||||
公 示 期 | 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3日 | |||||||
公示说明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本公示的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3、监督单位:凯里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 | |||||||
招标人:凯里市交通建设工程公司 2017年2月21日 | 代理机构: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1日 |
说明:1、技术、商务和总分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2、报价按评审报告填写,以金额报价的,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以其他方式报价的,按评审报告结果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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