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研究所汽车雷达模块组装线主线体建设预中标结果
第三十八研究所汽车雷达模块组装线主线体建设预中标结果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汽车雷达模块组装线主线体建设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2月23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委托,就汽车雷达模块组装线主线体采购及服务(招标编号:GN2017-01-0031)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7年2月13日14时0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五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汽车雷达模块组装线主线体采购及服务
2、招标编号:GN2017-01-0031
3、主要招标内容
服务名称:汽车雷达模块组装线主线体
采购数量:一套
4、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
中标金额: ********.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金辉街16号
中标金额: ********.0元
公示期:自2017年2月23日 至2017年2月2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7年2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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