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养老院PPP社会资本中标结果

中心养老院PPP社会资本中标结果

宁城县儿童福利院与天义镇中心养老院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预成交公示

宁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民政局委托,于2016年12月22日就宁城县儿童福利院与天义镇中心养老院PPP项目(项目编号:NZC2016-F047)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宁城县儿童福利院与天义镇中心养老院PPP项目
2、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估算金额 附件材料
宁城县儿童福利院与天义镇中心养老院PPP项目 1 一.项目概况
1、按养老机构建设规范规划设计,建设宁城县最大养老服务机构,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五级以上养老标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564张床位。项目占地约118亩,新建楼房面积约5万㎡,维修楼房面积约0.6万㎡,硬化地面约0.5万㎡,新阳光室面积约0.2万㎡,新建附属用房面积约0.03万㎡,购置养老院服务、娱乐设备2124台套,购置图书5000册。项目主管部门办理环评报告、118亩土地使用证、政府调整现有规划中的公路和高压走廊,不影响院内总体规划。
2、本项目投资合计预计9800万元,资金来源构成:政府投入专项资金650万元,社会资本方投入约9150万元。待项目经投资评审中心评估后,以实际评估价为基准计算双方所占股份,其中政府投入专项资金额度650万元不变,不足部分全额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3、拟采用PPP方式下的BOT模式,即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要求社会资本方具有项目所需的融资能力和项目运营能力。
4、本项目分期建设,建设期5年,运营需2-3年达到峰值。项目运行期限暂定35年(最终以投资评审中心实际评估价格为准,确定实际运行期限),增加3年的宽限期。
5、项目公司(SPV)的设立。县政府不参与项目公司的设立,由社会资本方自行设立项目公司(SPV)。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城县儿童福利院与天义镇中心敬老院PPP项目的社会资本申请人。
三、授权主体及实施机构
授权主体:宁城县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宁城县民政局。 9800 万元
1、供应商:宁城县铸城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投资估算:9800万元
3、供应商法人代表:王子丰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公示时间:
2017年2月27日 — 2017年3月3日
4、评委:
评审委员会成员:夏景春、梁素芹、付桂芹、张桂玲、唐国义、尹建军、暴景忠。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崔国华、刘文宇、王向阳、张广宇、周显军。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磋商文件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 购 人:宁城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姜海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城区铁西区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人:姜益多
联系方式:****-*******


宁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养老院 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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