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岗街云鹤社区微改造工程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黄花岗街云鹤社区微改造工程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黄花岗街云鹤社区微改造工程[JG2017-070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2广州建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3广东森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4广东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5广东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6广州一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7广东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8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9广东鹏兴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0广州市精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1广东中誉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12广州市奥克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3广东兴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4广东信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5广东新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
16广东华鑫建建设有限公司合格


公示时间:2017-02-25 00:00至2017-02-27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5*****33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东川路2号东川大厦4楼

附件:148*****26111.pdf" target="_blank">黄花-资审报告-公示版.pdf
148*****90674.pdf" target="_blank">黄花-资审公示.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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