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码头石膏、厂内矿粉短驳及宁波正源电力粉煤灰、脱硫石膏运输招标公告

2017年码头石膏、厂内矿粉短驳及宁波正源电力粉煤灰、脱硫石膏运输招标公告

依据象山海螺厂内石膏、矿粉短驳及宁波正源电力粉煤灰、脱硫石膏运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号:GYYSZB-201701)要求,为做好运输保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原则,选择具备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运输单位,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运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名称:象山海螺码头石膏、厂内矿粉短驳及宁波正源电力粉煤灰、脱硫石膏运输招标。
2、运输内容及起止地点:
(1)厂内石膏短驳运输: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至象山海螺公司石膏堆棚或厂内其他指定地点。
(2)厂内矿粉短驳运输: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粉煤灰库至象山海螺公司1#、2#矿粉仓。
(3)宁波正源电力粉煤灰运输:宁波正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象山县爵溪街道)至象山海螺公司1#粉煤灰库。
(4)宁波正源电力脱硫石膏运输:宁波正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象山县爵溪街道)至象山海螺公司石膏堆棚。
3、承运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4、标的物、数量及运输方式

包件

品种

包装方式

交货地点

预计量(万吨)

运输方式

GYYSZB-201701-01

石膏(含脱硫石膏、磷石膏、二水石膏)

散装

象山海螺公司石膏堆棚或厂内其他指定地点并卸货至相应库内

5

工程车自卸车

GYYSZB-201701-02

矿粉

散装

象山海螺公司4#粉煤灰库至象山海螺公司1#、2#矿粉仓

2

水泥罐车

GYYSZB-201701-03

粉煤灰

散装

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至象山海螺公司1#粉煤灰库。

0.7

水泥罐车

GYYSZB-201701-04

脱硫石膏

散装

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至象山海螺公司脱硫石膏库

0.4

工程车自卸车

5、吨位结算:结算吨位以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地磅过磅数量为准进行结算。其中石膏水分超标时(以象山海螺公司化验室按45℃时的化验数据为依据),脱硫石膏结算吨位还需扣除超过14%部分水分指标吨位,磷石膏需扣除超过15%部分水分指标吨位,二水石膏需扣除超过1.5%部分水分指标吨位,粉煤灰、矿粉需扣除超过1%部分水分指标吨位。
6、以上招标数量仅为预估数量,具体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如最终实际运输数量出现较大偏差,招标方不负担违约责任。
二、招标要求
1、资质要求
1.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达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能力的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运输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无不良经营记录。
1.2 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运输保供的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强大的保供能力(石膏运输要求工程自卸车辆达到5辆或以上,矿粉、粉煤灰要求水泥罐车达到2辆或以上,石膏单次承运能力不少于100吨,矿粉、粉煤灰单次承运能力不少于100吨),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1.3 投标人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均按国家规定缴纳过交强险及商业保险(附材料)。所有运输须按宁波正源电力及象山海螺公司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人员伤害及考核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2、投标流程
2.1 投标单位须在2017年3月6日—3月11日完成现场勘查,并于此期间至象山海螺财务处报名购买标书,购买标书时须交200元标书费(电汇或银行转账)。
2.2 已报名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3月25日15时30分前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并确保到账,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无息退还投标人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2.3 投标单位应将运输投标文件在2017年3月25日15时30分前将标书递交至象山海螺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受理。
2.5 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16时,届时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
3、招标结果及公布流程
3.1 本次评标以投标人除税单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选择单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首轮最低报价出现相同价格的,则同时入围,组织竞争性谈判、以密封报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3.2 我方将组织首轮投标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再次竞争性谈判,以竞争性谈判结果为准签订合同;如出现中标候选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根据当期市场运输行情),或投标报价成本分析表测算有关各项费用、税费明显偏离实际,或超过招标人认为可以接受价格等情况除外。
3.3 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落选单位则发放《运输招标结果告知书》。中标后,每个包件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含税总金额的2%(可由投标保证金转入,不足部分须在合同签订前转账支付)。
3.4 若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方有权重新招标或组织竞争性谈判的:
3.4.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3.4.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4.3所有投标报价都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3.4.4投标人码头石膏、厂内矿粉短驳及正源电力粉煤灰、脱硫石膏运输报价四个包件报价未报全、仅报价其中之一包件的。
3.4.5其它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公示: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5日。
2、标书发放及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1日。
3、保证金缴纳及投标截至日期:2017年3月25日15时30分。
4、开标时间:2017年3月25日16时。
5、开标地点:象山海螺会议室(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开标)。
四、报价原则
1、本次招标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保持固定不变;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协商期间运输单位不得无故暂停招标方短驳运输,否则招标方有权扣除投标方相应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2、为保证现场环境整洁,要求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做好码头装船作业区、码头至石膏堆棚道路或厂内矿粉库、粉煤灰库等卸货地点卫生清扫工作(也可由中标单位自行委托现场劳务队清扫,按船次、车次计算),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五、联系人
1、招 标 人: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银行:农行象山西周支行
3、公司帐号:39708 00104 *******
4、公司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机电工业园
5、联 系 人:曾处长(139*****179) 任主管(189*****891) 盛会计(****-********
6、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 脱硫石膏 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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