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2017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施工(马投涧镇、善应镇)1标中标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2017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施工(马投涧镇、善应镇)1标中标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2017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施工(马投涧镇、善应镇)1标段招标开标会于2017年02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一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2017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施工(马投涧镇、善应镇)1标段
招标编号:fp2017sg001(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h
中标金额:694696.47元
拟任项目经理:田永光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562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5)*******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大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94873.61元
拟任项目经理:牛江涛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762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95026.64元
拟任项目经理:余中洋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512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5)*******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03月01日至2017年03月03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高白塔村村民委员会、
善应镇北善应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高合成、史福和
电话:135*****069、136*****4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话:155*****568****-*******
2017年03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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