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旅游观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办公设备预中标结果
盘州旅游观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办公设备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盘州旅游观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招 标 人 | 贵州盘州正阳航空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2月28日11:00时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欧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50.01 | ||
商务分 | 37 | ||
总分 | 87.01 | ||
项目经理 | 刁强 | ||
报 价(下浮率) | 下浮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贵品建设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44.47 | ||
商务分 | 37 | ||
总分 | 81.47 | ||
项目经理 | 潘建强 | ||
报 价(下浮率) | 下浮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黔南州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44.01 | ||
商务分 | 37 | ||
总分 | 81.01 | ||
项目经理 | 何书杭 | ||
报 价(下浮率) | 下浮5% | ||
公 示 期 | 2017/03/01 | 至 | 2017/03/04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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