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生活垃圾治理PPP预中标结果
村镇生活垃圾治理PPP预中标结果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阜阳市 | |
项目名称 | 临泉县村镇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预中标(成交)公示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3月02日 |
临泉县村镇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
预中标(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 临泉县村镇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 | |||||||||||||||||||||||||
项目编号 | J********/SP2017-09-0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公告日期 | 2017年1月4日 | 评审日期 | 2017年2月21日 | |||||||||||||||||||||||
公示时间 | 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9日17:00(质疑、异议受理时间) | |||||||||||||||||||||||||
中标(成交)结果 | 1、预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
2、中标(成交)内容: 1)合作期限:建设期6个月,运营期15年。 2)服务要求:对全县境内除城区(东至姜尚大道,南至霞光大道,西至204省道<西二环路>,北至北二环。约8.9平方公里)以外的所辖范围内的乡镇、街道、总面积约为1830平方公里范围内所辖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乡镇街道、进村村口、空地、村民房前屋后、沟渠、水面、绿化带、公厕、游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垃圾保洁及转运服务,以及对生活垃圾转运至终端垃圾焚烧电厂。 3)相关价格:
4)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 |||||||||||||||||||||||||
招标(采购)人 | 临泉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临泉县市容管理局) | 联系人 | 陈亮 | |||||||||||||||||||||||
地址 | 临泉县光明南路与迎宾大道交口北侧,县政府三楼 | 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文博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 联系电话 | ||||||||||||||||||||||||
评审小组 | 方国玉、刘陈、李家炳、朱道平、李萍生 | |||||||||||||||||||||||||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 符国风、张卫华、李乾坤、张继红、韩秀侠、王森、朱成天、李东方、陈亮、尹福山、房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及社保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临泉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临泉县市容管理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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