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渔潭至天泉山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永定区渔潭至天泉山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永定区渔潭至天泉山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
2017-03-06 |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永定区渔潭至天泉山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投标报价 *******.00元)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华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00元)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00元) 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2017.3.6-2017.3.8),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2004年 11号令)、《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将按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在其年度诚信评分中扣 20分 /次( GLSG1-9)。 附件 1:中标候选人及后备中标候选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证件 附件 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 标 人:张家界市永定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 335号 电 话: 177*****911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 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 12层 电 话: 186*****167 传 真: ****-******** 联 系 人:黄先生 2017年 3月 6日 附件 1:中标候选人及后备中标候选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证件: 中标候选人 :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综合得分:92.21分 业绩公示表
人员证件公示表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 : 湖南华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 73.74分 业绩公示表
人员证件公示表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 73.17分 业绩公示表
人员证件公示表
附件 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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