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7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教育系统)论证结果的公示

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7年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教育系统)论证结果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了2017年度实行全省统一论证的进口高校教学科研设备产品,共计31类。受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对该目录范围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等事项进行论证。
参与论证专家组本着“1、国内无生产,只能采用进口仪器的;2、国内有生产,用于检测、科研、试验等用途,要求仪器精度高、稳定性好,国内产品尚有差距,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的原则进行讨论,最终形成了目前尚无国产品牌的仪器设备清单和允许政府采购进口仪器的相关产品清单,现就该批进口设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和异议内容)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冯华,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 附件2.docx 附件1.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教育系统 进口产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