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街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预中标结果
龙街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预中标结果
中 标 公 示 | ||
工程项目 | 威宁自治县龙街镇龙街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 |
招 标 人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基础建设办公室 | |
代理机构 |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3月7日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红业建筑有限公司 | |
商务得分 | 74.53 | |
技术得分 | 8.57 | |
总分 | 83.1 | |
报价(元) | *******.4 | |
项目经理 | 汪龙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威宁县兴达建筑安装综合工程有限公司 | |
商务得分 | 71.46 | |
技术得分 | 10 | |
总分 | 81.46 | |
报价(元) | *******.49 | |
项目经理 | 苏国平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西北舜天建设有限公司 | |
商务得分 | 68.86 | |
技术得分 | 9.07 | |
总分 | 77.93 | |
报价(元) | *******.24 | |
项目经理 | 王雄 | |
公示期 | 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0日 | |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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