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城乡规划局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以东片区总体空间战略研究及重点片区概念性城市设计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以东片区总体空间战略研究及重点片区概念性城市设计编制项目,DYZBLY-2017-010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7】008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以东片区总体空间战略研究及重点片区概念性城市设计编制项目,主要包括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以东片区总体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以及产业规划,并对重点片区进行概念性城市设计,规划范围:洛阳市东南部,洛河以南,龙门大道以东,二广高速以西,龙门山以北,面积60平方公里,其中重点片区面积8平方公里。编制周期: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2日18:00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7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四室评标二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唐军、杨敬业、李建新、徐建红、李国伟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联合体: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道56号;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号1101-1111室、1201-1211室 八、中标金额:*******.00 元(柒佰陆拾捌万陆仟元整) 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3月9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洛龙区城乡规划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182*****699 邮 箱:********52@qq.com">********52@qq.com 十五、附: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以东片区总体空间战略研究及重点片区概念性城市设计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