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中标结果

专用设备中标结果

受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委托,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专用设备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7】NXCCJZ033(重)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02月27日

定标日期:2017年03月02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辉盈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14号电子科技广场一号楼一层D111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陆万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专用设备,详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评审专家名单:蔡克勤、何一辉、陈设广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潘工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周工****-*******
五、监督部门:兴宁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3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标签: 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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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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