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工程车辆设备采购中标公示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工程车辆设备采购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7日)


项 目 名 称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工程车辆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编号

067950

招标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工程车辆设备采购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万元)

8210.33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

组织机构代码

/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BT承办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中铁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为BT模式,资金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项目工程车辆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轨道交通十号线王家庄停车场、朱家湾车辆段。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线路长度33.42km,其中地下段长度为27.04km,高架线长度为6.38km。本段工程共涉及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8座,高架站1座。环线重庆北站纳入十号线BT工程范围,该站沿环线方向长234m,为15m岛式站台车站,西端下穿既有三号线,其余区段位于龙头寺火车站南广场既有地下广场下方。十号线全线设朱家湾车辆段一座,位于环山公园至长河区间东侧,规划用地47.88公顷;设王家庄停车场一座,位于规划会展大道北侧,规划用地25.94公顷。朱家湾车辆段和王家庄停车场均在本工程内一并建设。本工程控制中心位于大竹林,与轨道交通四、五、九、环线合用,集中运营调度。

2.3 招标范围

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王家庄停车场及朱家湾车辆段工程车辆设备工程采购、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仓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险、向当地职能部门报检、质保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车辆设备包设备的采购、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仓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险、向当地职能部门报检、质保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本系统随机的附件、工具、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及技术文件等。

2.4 本工程完工期:本工程预计工期:2016年9月-2017年12月,具体供货时间以下达的排产通知为准。因工期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供货周期延长,此部分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 标段划分:重庆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建新东路-王家庄段)王家庄停车场及朱家湾车辆段工程车辆设备划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在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承担至少一个与本项目规模和复杂性相当的同类项目下的类似货物和服务供应合同(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已投入使用的工程车辆业绩的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认证。具有国家部委/省级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铁道部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的生产许可证书和相关的资质证书.

(4)投标人注册资金1亿(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应提供最近3年(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应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可靠性显示长期的赢利能力。必要时,招标人将通过申请人的开户银行进行调查。

(5)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严重的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6)不接受任何的委托贴牌的产品,如若违反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型产品相关检测报告)。如果投标人按合同规定提供的重要部件不是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应具有该重要部件制造厂有效的专项授权书(正本)(复印件加盖双方鲜章),以证明其供货及伴随服务能得到相应保证,并具有为站台门系统工程提供主要部件及成功运行的经验。

(7)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3.4 任何借用资质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其投标无效,招标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 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可登录www.cqzb.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费用(现金)1000元/套,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旦缴纳概不退还。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0 月 9 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开标厅(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cq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A区银桥路9号电化局大厦

联系人:苟先生/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竹路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车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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