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6-FZC077)组织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6-FZC077
项目名称: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云
联系方式:****-********、********
二、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65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赖至斌/****-********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安保
2、简要技术要求:提高现有各场站内的车辆停车秩序及24小时保安服务质量,确保保安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保安服务日常管理水平。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所有服务人员须全部到位。
四、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云/ ****-********、********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2月09日
中标日期:2017年03月15日
总中标金额:2277.6876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 |
1 | 福州征程保安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中平路169号苍霞新城嘉盛园2#楼2层01室 | 1152.9036 |
2 | 福建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后门里122号040室 | 1124.784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擒虎、黄寿华、黄缨、陈同熙、陆继圣、邹忠华(招标人代表)、林臻(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 中标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数量 | 单价(元/人/小时) | |||
1-1 | 南片场保安服务 | 2年 | 246人 | 10.7 | |||
服务要求: 福州征程保安有限公司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到乘客求助,求救要采取一切办法立即开展救助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保安人员应做好公交场的消防工作。每日对公交场站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隐患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生的火警应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应立即疏散乘客,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 若招标人有重大活动或临时任务,需要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数量时,福州征程保安有限公司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增加或减少人员数量,并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日内,保证所增加的人员按时到岗。 | |||||||
包号 | 中标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数量 | 单价(元/人/小时) | |||
2-1 | 北片场保安服务 | 2年 | 240人 | 10.7 | |||
服务要求: 福建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对乘客随身携带的可疑行李物品进行安检,防止旅客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进站上车。遇有失窃行为,要勇于制止,避免事件发生。对进入站点的关注人员按照流动关注人员的关注预案进行专人贴靠,如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警,预防恐怖事件的发生。 若招标人有重大活动或临时任务,需要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数量时,福建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增加或减少人员数量,并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日内,保证所增加的人员按时到岗。 |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包一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性检查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精武特卫(福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单位账户资信证明中本行声明第3点阐明,本证明书为正本,仅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精武特卫(福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符合该单位账户资信证明本行声明第3点阐明的正本,所提供的材料无效;
②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承诺函”中,均未经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市晋安区保安服务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各项成本分析一览表中“作业人员数量为123人”,本合同包招标文件作业人员数量要求为246人,明显不符合服务要求,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第(10)条款、第(12)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福建保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征程保安有限公司、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合同包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2.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性检查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精武特卫(福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单位账户资信证明中本行声明第3点阐明,本证明书为正本,仅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精武特卫(福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符合该单位账户资信证明本行声明第3点阐明的正本,所提供的材料无效;
②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市晋安区保安服务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各项成本分析一览表中“作业人员数量为120人”,本合同包招标文件作业人员数量要求为240人,明显不符合服务要求,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第(10)条款、第(12)条款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福建保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征程保安有限公司、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3.1本项目福建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所投合同包一、合同包二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均排名第一,根据招标文件第19页定标原则“注:本项目各合同包均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被推荐为一个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出现两个合同包同时排名第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承诺函”,推荐排名在其之后第一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的规定,福建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提供的“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承诺函”中阐明:我公司将对合同包1、2同时进行投标,若我公司所投不同合同包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同时排名第一的,我公司将自动放弃合同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2根据上述情况,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合同包一、合同包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1)合同包一:推荐福州征程保安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福建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福建保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合同包二:推荐福建东南保安守押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福州征程保安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福建保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合同包一中标金额为********元,合同包二中标金额为********元。
5、公示期:自2017年03月17日起至2017年03月21日止。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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