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青山宾馆改建项目5#软装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青山宾馆改建项目5#软装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青山宾馆改建项目5#软装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包头青山宾馆改建项目5#软装采购 | |||||||||||
采购编号: | 包采磋〔2017〕751号 | |||||||||||
评审日期: | 2017年03月16日 | |||||||||||
公示日期: | 2017年03月16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供应商自2015年1月至磋商日止承接过合同金额300万以上的软装项目(须属于酒店软装案例)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证明材料); 1.7供应商需具备五星级酒店软装艺术品的设计安装能力,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包括; 1.8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5、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6、未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可以参加竞标:不可以。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青山宾馆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人: | 徐阔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56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
项目负责人: | 李娜、王鹏程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0*****7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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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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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 葛志刚翟兴宽李庆梅刘伟于涛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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