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建设中标结果
校园文化建设中标结果
依据洛阳市老城区财政局洛老政代购代201706号计划批复,洛阳市第十八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采购计划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洛阳市第十八中学。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第十八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洛老政代购代201706号
三、项目内容:电子屏、花草标语牌、路灯牌、教学楼超薄灯箱展板、楼道版面、东墙地图、树名牌、路名牌、楼道PVC字、责任人插牌、卫生间标语、楼道镜子、校园区域限速标牌、校园指示牌等采购安装。
四、竟谈公告媒体及日期:2017年03月14日《》、《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五、竟谈信息
5.1 竞争性谈判日期:2017年03月22日上午09:30;
5.2 竞争性谈判地点:洛阳新区863创智广场1栋1001开标会议室 (开元大道与长厦门街交汇处);
5.3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郭敏、张秋甲、梅荣刚;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洛阳大师兄广告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179000.00 供货期:20日历天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西下池村委会对面院内
2、发布成交公告日期:2017年03月23日
八、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九、各申请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公示之日起7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次公示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洛阳市第十八中学
地 址: 洛阳市老城区道北五路北50米
联 系 人:齐老师
电 话:159*****422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洛阳新区863创智广场1栋10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邮 箱:luoyangmh@126.com
2017年03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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