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大队电脑和打印机采购中标公告

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大队电脑和打印机采购中标公告

  • 采购人(全称):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甲方)
  • 供应商(全称):桃源县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交警大队电脑和打印机采购
    • (2)采购计划编号:桃财采计[2017]000239 桃财采计[2017]000239 桃财采计[2017]000239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9,770(元)
    • 大写:玖仟柒佰柒拾元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起始日期:2017年03月21日,完成日期:2017年03月28日。总日历天数: 7天。
    • 地点:桃源县交警大队
    • 方式:正确履行
  • 4.付款:

    • 货到付款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17年03月21日 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3月21日
    • 合同订立地点:桃源县交警大队

  • 9.补充条款



  • 甲方: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章)
  • 法定代表人:韩强
  • 委托代理人:罗志勇
  • 电话:136*****822
  • 传真:
  • 乙方:桃源县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 法定代表人:周建武
  • 委托代理人:周艳琼
  • 电话:138*****165
  • 传真:
  • 开 户 银 行:工行桃源县支行
  • 帐 号:1908 0725 0906 8888 8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打印机 电脑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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