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丽景设计预中标结果

锦绣丽景设计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锦绣丽景项目设计
招标类别设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结构类型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圩镇光明路西侧、友谊路北侧,规划用地面积81933.7m2,建筑容积率2.0,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0000万元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9日
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4月05日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7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员
投标报价51.50000%
工期9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员
投标报价51.00000%
工期9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员
投标报价50.00000%
工期9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南宁市雅富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覃双(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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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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