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0号土地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选择合作单位项目中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0号土地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选择合作单位项目中标公告
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受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农发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0号土地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选择合作单位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TEC2017B10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TEC2017B103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0号土地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选择合作单位项目
项目联系人:矫慧宇
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农发置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选择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合作伙伴
简要技术要求: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向农发置业支付前期工作补偿金5000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中垦公司和农发置业享有在本项目原规划指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55030平方米)内的收益权。合作单位享有超出地上建筑面积155030平方米和本项目全部地下建筑面积的收益权的97%。
3.负责本项目的立项、规划调整、报建等所有前期工作,办理本项目建设所需一切法律手续,主持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并保证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监理、市政基础设施等所有资金。
4.保证中垦公司和农发置业在本项目享有住宅的认购权、车位的认购权或租赁权。
5.负责朝阳区双桥中路10号土地的建筑物拆除和清运工作,将项目地块清理为净地。并负责处理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相邻关系、及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安全工作,并做好其它相邻单位和住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衔接事宜,保证其安全、正常使用。
6.合作单位须自本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规划工程许可证;自取得本项目的规划工程许可证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施工许可证;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本项目住宅两年内交付使用。
7.合作单位保证本项目建设标准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及使用功能,确保建设规模和标准不低于批准的核定规模和标准,其中公建部分建设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标准住宅建造与装修标准。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检验评定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的各项环保、节能、智能、新技术应用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交付。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10012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矫慧宇***-********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3月6日
中标日期:2017年3月29日
总中标金额:人民币118442.92万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北京丽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黑山寨村(原黑山寨办事处)院内16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00.00元整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段钢升、万斌、杨会春、张杰、周平、胡立斌、薛树海
中标服务承诺: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向农发置业支付前期工作补偿金5000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中垦公司和农发置业享有在本项目原规划指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55030平方米)内的收益权。合作单位享有超出地上建筑面积155030平方米和本项目全部地下建筑面积的收益权的97%。
3.负责本项目的立项、规划调整、报建等所有前期工作,办理本项目建设所需一切法律手续,主持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并保证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监理、市政基础设施等所有资金。
4.保证中垦公司和农发置业在本项目享有住宅的认购权、车位的认购权或租赁权。
5.负责朝阳区双桥中路10号土地的建筑物拆除和清运工作,将项目地块清理为净地。并负责处理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相邻关系、及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安全工作,并做好其它相邻单位和住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衔接事宜,保证其安全、正常使用。
6.合作单位须自本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规划工程许可证;自取得本项目的规划工程许可证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本项目的施工许可证;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本项目住宅两年内交付使用。
7.合作单位保证本项目建设标准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及使用功能,确保建设规模和标准不低于批准的核定规模和标准,其中公建部分建设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标准住宅建造与装修标准。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检验评定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的各项环保、节能、智能、新技术应用要求。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2017年3月29日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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