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综合楼、门卫室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复审结果公告皖C-2016-SH-GC-Z-634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综合楼、门卫室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复审结果公告皖C-2016-SH-GC-Z-634

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综合楼、门卫室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2、项目编号:皖C-2016-SH-GC-Z-634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开标时间:2017年2月16日9:30
5、投标人: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国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中标公示期: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0日
7、原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评标委员会成员:谢兴华、张玉林、丁乃红、邹明正、马丽艳、曹敬礼、李国海
9、复审情况及结果:
9.1复审时间:2017年4月7日上午9:30
9.2复审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复审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2月16日9:30时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分别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826.267172万元;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6850.057018元;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6866.020733万元。公示时间:。
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知,因收到举报该项目于2017年3月7日下午15时由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为维持原评审结果。因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已进一步取得相关调查材料,根据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求,原评标委员会于2017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根据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补充调查材料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复审,内容如下:
1、举报内容:举报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限制投标期限内,不符合本次投标资格要求。该公司被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禁止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年内(2015年3月-2017年3月)在杨凌区域内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和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复审意见:根据补充调查材料可以判断: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限制投标,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仍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2、举报内容: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绩造假。业绩“淅川县人民医院异地迁建工程”中标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工期为40个月,按此推算竣工时间应为2017年4月,根据投标公示文件中项目经理变更申请表,也显示该项目竣工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综上说明,此工程至今并未竣工,而提供的竣工报告明显系伪造。
复审意见:根据补充调查材料,该项目合同竣工日期为2017年3月,本项目于2016年年底组织过主体竣工验收,无明确证据证明竣工报告系伪造。
综上所述,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无效。根据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2012年6月第一版)第八十二条【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处理】释义:“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取消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原推荐的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次递补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告期: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0日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复审报告
2017年4月7日

附件:
复审报告.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审 施工总承包 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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