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同福路道路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检测静载荷试验项目中标公告
郴州市同福路道路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检测静载荷试验项目中标公告
郴州市同福路道路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检测静载荷试验项目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7日
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郴州市同福路道路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检测静载荷试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于2017年3月31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同福路道路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检测静载荷试验项目
预算: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2]171号) 规定收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折扣上限值为9折(即90%);本项目不另计取试坑开挖,加荷体吊装运输等其他费用;工程量最终以审计为准。。
二、编号:政府采购编号:电F_FW_********00295、采购代理编号:HNYG-CZCG2017-010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2、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原因 | 湖南物探基桩检测总站 | 资质符合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原因 | 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检测中心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湖南省勘测设计院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四、谈判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折扣) | 评审结果 |
1 | 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检测中心 | 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2]171号) 规定收费标的8.9折(即89%)计取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湖南物探基桩检测总站 | 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2]171号) 规定收费标的9折(即90%)计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湖南省勘测设计院 | 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2]171号) 规定收费标的9折(即90%)计取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检测中心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898号磊鑫嘉苑4栋
成交金额(折扣):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2]171号) 规定收费标的8.9折(即89%)计取。
5.1、服务内容:郴州市同福路道路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检测静载荷试验;
技术要求:1、碎石桩施工后,应间隔一定时间方可进行质量检验,对粉质粘土不宜小于21d,对粉土地基不宜小于14d,对砂土和杂填土地基不宜小于7d。建议对碎石桩处理路段进行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 2、地基承载力检验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点,全线碎石桩13849根,试验数量取139根,试验桩要随机抽取且具有代表性。压板面积为1m×1m,最大试验荷载为260kPa。3、复合地基承载力要求大于130kPa,试验最大沉降量小于22mm。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组长 | 李晨曦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组员 | 曹满蓉 | 随机抽取 | 确定供应商 | |
组员 | 文勇 | 随机抽取 | 谈判 | |
组员 | 陈琴琪 | 采购方授权代表 | 全过程 |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话:0735-2161301地址:郴州市城投大厦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现采购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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