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滚齿机、数控外圆磨床、数控车床、清理抛丸机等设备预中标结果
数控滚齿机、数控外圆磨床、数控车床、清理抛丸机等设备预中标结果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委托,就数控滚齿机、数控外圆磨床、数控车床、清理抛丸机等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17-01-0133)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7年2月24日09时3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数控滚齿机、数控外圆磨床、数控车床、清理抛丸机等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GN2017-01-0133
3、主要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数控滚齿机、数控外圆磨床、数控车床、清理抛丸机等设备
采购数量:一批
4、01包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新概念数控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02包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精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13200元
6、03包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林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7、04包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精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79100元
8、05包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省爱米机械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725000元
9、09包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林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0、10包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林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12000元
公示期:自2017年4月11日 至2017年4月1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六安市新河东路10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7年4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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