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映城区烟农专业合作社水稻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及秧盘预中标结果
徽映城区烟农专业合作社水稻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及秧盘预中标结果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宣城市徽映城区烟农专业合作社委托,就宣城市徽映城区烟农专业合作社水稻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及秧盘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17-02-0370)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4月11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3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宣城市徽映城区烟农专业合作社水稻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及秧盘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N2017-02-0370
3、主要工程内容:水稻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含成套专用工具)、水稻育秧播种机(含成套专用工具)、水稻硬育秧盘的采购供应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宣城市王氏农机有限公司
1)水稻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含成套专用工具)预计中标单价金额:108000元
2)水稻育秧用播种机(含成套专用工具)预计中标单价金额:21000元
3)水稻硬育秧盘预计中标单价金额:2.45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郎溪四方红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1)水稻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含成套专用工具)预计中标单价金额:112000元
2)水稻育秧用播种机(含成套专用工具)预计中标单价金额:23000元
3)水稻硬育秧盘预计中标单价金额:2.5元
公示期:自2017年4月12日 至 2017年 4月1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宣城市徽映城区烟农专业合作社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西路与西城路交叉口
电话:189*****59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7年4月 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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