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预中标结果
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4月13日—4月17日)
项目名称 | 江津区大圆洞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2887 | |||||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大圆洞林场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万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兴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中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万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312.440175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 系 电 话 | ||||
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 | ||||||
重庆市江津区监察局 | ||||||
招标人: 重庆市江津区大圆洞林场 2017年4月1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大圆洞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固[2015]174号文、津发改投[2017]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大圆洞林场,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区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江津区大圆洞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地址:江津大圆洞国家森林公园内。
2.3工程规模:新建自然体验步道8000米;解说及引导类标识标牌50套,森林生态体验示范步道1000米,负氧离子监测点2个,科普观察点6个;新建垃圾收集转运站1座、公共场所2座、安防系统1套(应急救援与指挥调度系统等);新建森林体验中心12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1000平方米、生化池30立方米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建设投资约1500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补遗为准。
2.5工期:600日历天。
2.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招标相关资料。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7年4月12日14 时 00分。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大圆洞林场
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136*****09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工业园区67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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