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2016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项目3标(邀标)【中标公示】

安阳市龙安区2016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项目3标(邀标)【中标公示】

安阳市龙安区2016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项目3标段招标开标会于2017年04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一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2016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项目3标段

招标编号:SL2017SG014(3)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D

中标金额:242748元

拟任项目经理:殷秋菊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04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348

第二中标候选人:九州水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3042元

拟任项目经理:赵梦露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709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35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平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3484元

拟任项目经理:杨少冕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644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31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04月13日至2017年04月17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农林水牧局

地址:安阳市梅东路南头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3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话:155*****568****-*******

2017年0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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