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禅经济适用房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大足区龙岗街道西禅经济适用房弱电智能化管理及楼宇对讲系统工程暂估价部
西禅经济适用房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大足区龙岗街道西禅经济适用房弱电智能化管理及楼宇对讲系统工程暂估价部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18日)
项 目 名 称 | 大足区龙岗街道西禅经济适用房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大足区龙岗街道西禅经济适用房弱电智能化管理及楼宇对讲系统工程暂估价部分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3036 | |||||||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荣昌区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艾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1100.95288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大足区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
大足区发改委 | ||||||||
大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办公室 | ||||||||
大足区交易中心 | ||||||||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日期:2017年4月13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4月13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龙岗街道西禅经济适用房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大足区龙岗街道西禅经济适用房弱电智能化管理及楼宇对讲系统工程暂估价部分已由大足发改投【2013】38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西禅社区三、四组。
2.2项目概况:大足区龙岗街道西禅经济适用房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大足区龙岗街道西禅经济适用房弱电智能化管理及楼宇对讲系统工程暂估价部分,有效容积3800立方米,其中1#生化池2000立方米,2#生化1800立方米;所有楼宇对讲视频监控、周界防范与联动报警、电子巡更、停车管理、人行翼闸与一卡管理、机房与防雷、小区背景音乐、室外智能化综合管理、电梯五方通话。该项目于2014年11月17日至今公开招标列为暂估价部分,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招标投标法之规定,暂估价部分应重新招标。工程总造价约为12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示内生化池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施工、彩色液晶对讲系统、高清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及管线布置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4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10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 年3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5招标人书面澄清(答疑)的时间2017 年3月28日17 时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公布,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渝中区万科中心1栋20楼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33*****37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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