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开标会于2017年4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招标编号:SL2017SG016(2)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益众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99元
拟任项目经理:谌建武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湘********35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4)*******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2元
拟任项目经理:尹训舰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鲁********047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4)*******:
第三中标候选人:微山县水利施工公司
中标金额:*******.23元
拟任项目经理:黄东升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鲁********856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鲁水安B(2015)0057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9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北关区农林水务局
电话:****-*******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北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先生
标签: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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