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购买公共服务中标结果
2016年购买公共服务中标结果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名细 | 数量 | 简要技术说明 | 单价(元) | 成交金额(元) | 服务要求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DNAX2017-DN-J021 | 2016年购买公共服务(国内服务) |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 1年 | 1.维权法律服务: (1)通过窗口、电话、网络等方式接受妇女咨询,做好登记、接待、建档等工作。接受咨询服务不少于300人次。 (2)通过自办、合办或委托办理等形式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或帮助。建档率达到100%,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服务不少于36个。 2.婚姻家庭纠纷专业调解服务: (1)提供婚姻家庭纠纷法律指导、情感疏导和心理辅导。提供专业辅导300人次。 (2)纠纷调解:由专业工作人员或专家志愿者对家庭纠纷进行调解,可联合当地基层妇女维权调解组织等机构。建档率达到100%,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服务不少于76个。 3.维权心理辅导服务: (1)由心理咨询师、社工师或相关专业人员提供教育性、支持性或治疗性的维权心理辅导。提供心理辅导300人次 (2)组织有相似问题或相似经历的妇女开展小组活动。不少于4场. 4.普法宣传: (1)宣传活动:开展与妇女相关的法律政策、婚恋指导、维权技巧、就业创业、家庭教育等宣传活动。不少于4场,其中法制主题宣传不少于2场,受益群众不少于3000人。 (2)宣传教育课:面向基层妇女群众开展综合性的专题讲座。不少于4场,其中法律讲座不少于2场,受益群众不少于800人。 项目要求: 1.每个项目配备至少1名法律专业,1名心理咨询专业其余人员须有从事社工工作经验。(其中至少1名为中级社工师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协调能力。 2.落实能满足项目服务功能的场室。 3.有适当合理的服务数量。根据服务对象实际设计工作计划。 | 29900.00 | 29900.00 | 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签订合同,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 赣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 赣州市章贡区张家围路17号1楼 |
为困境妇女儿童志愿服务 | 1年 | 1.社区关爱服务: (1)困难家庭服务:为区域内孤寡老年妇女、留守贫困妇女、残障妇女、低收入妇女个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咨询、救助、家务辅助和帮扶服务,以提升生活质量。针对困难家庭服务,一年的服务时间应不低于400小时 (2)探访服务:通过入户家访、面谈等充分了解对象家庭所有成员的日常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及真实经济收入状况,开展适切的就业、子女教育等服务,链接资源帮助该群体。探访服务不低于300人次。 (3)针对不同类型的妇女群体需求和问题开展婚姻家庭危机干预、家庭增能、育儿保健等等专业化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妇女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个案辅导不低于40例。 2.环保宣传服务: (1)精心策划活动主题,通过文艺表演、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到农村、社区、工厂、企业等开展环保宣传等。开展主题活动10场,服务人次2000人。 (2)对乱扔乱倒、乱吐乱放、横穿马路、乱摆摊点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3)向群众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学习资料、环保袋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发放资料3000份。 项目要求: 1.每个项目配备,包括1名项目管理人员和不少于5名一线服务志愿者。 2.有适当合理的服务数量。根据服务对象实际设计工作计划。 | 29900.00 | 29900.00 | 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签订合同,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 赣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 赣州市章贡区张家围路17号1楼 | ||
留守儿童家庭教育 | 1年 | 1.承接项目县家庭教育网站和网上家长学校,年信息更新量达到500条以上,点击率达20000次以上。 2.承接项目县家庭教育微信公众号,年更新量达100条,点击达1000次以上。 3.开展家庭教育讲座10次以上,累计服务500人次。 4.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服务100人次以上。 5.提供家庭访视和电话访问50人次以上。 6.开展社区小组活动10场以上,累计服务200人次以上。 7.发放家庭教育相关宣传书籍500册。 8.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或兼职项目工作人员,其中至少3人具备教师资格证、社工师或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等资格证书。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协调能力。 9.落实能满足项目服务功能的场所至少一个。 10.运用专业手法实施服务,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三大手法。 11.有适当合理的服务数量。根据服务对象实际设计工作计划,包括:网站和网校建设计划,讲座场次和人数,小组活动个数和人数,社区活动的计划和服务人数、服务效果。 12.有完整工作档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每次的活动总结、人员名册、信息报道及以照片、经费使用情况等。 | 49800.00 | 49800.00 | 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签订合同,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 赣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 赣州市章贡区张家围路17号1楼 | ||
儿童快乐家园 | 1年 | 1.建立儿童快乐家园,开展儿童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不少于10次,累计服务500人次以上。 2.发动群众和志愿者参与留守儿童文体、游戏活动不少于10次,累计服务500人次以上。 3.为80名以上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每人100课时以上。 4.做好留守儿童心理调适辅导工作不少于30人次。 5.开展家庭教育讲座10次以上,累计服务人数300人以上。 6.提供亲子视频和家庭访视、电话访问300人次以上。 7.发放校外文体活动相关宣传书籍500册。 8.每个项目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或兼职项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协调能力。 9.组建一支心理抚慰、文体游戏、家庭教育等志愿者队伍,其中,具有教师资格证、社工师或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资格者不少于3人。 10.项目服务功能的场所至少一个,室内面积达60平方以上。 11.项目要形成 一套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并上墙。 12.有完善工作档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每次的活动总结、人员名册、信息报道以及照片、经费使用情况等。 | 49800.00 | 49800.00 | 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签订合同,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 赣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 赣州市章贡区张家围路17号1楼 |
标签: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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