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项目简介:2012年度怀集县小型灌区改造工程(11宗)招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2月26日),具体如下:screen.-133)this.=screen.-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2012年度怀集县小型灌区改造工程(11宗)中标公示
2012年度怀集县小型灌区改造工程(11宗)中标公示
2012年度怀集县小型灌区改造工程(11宗)招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年2月24 日至 2014 年2月 26日),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怀集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肇庆市怀集县水务局:
地址: 城北三路1巷 邮编:526400 ; 电话: ****-*******
招标人名称:怀集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日期:2014年2月21日
附件:********c.doc" target="_blank">《2012年度怀集县小型灌区改造工程(11宗)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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